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特制定上海万业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政策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接受股东的监督。
(二) 利润分配办法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在符合本章
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在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
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
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可以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也可
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上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和机制
因公司经营环境及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
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经过详细论证后拟定调整方案,经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