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延期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杨强先生、张海鹰先生、黄刚先生受短线交易限制及公司定期报 告等因素影响,使其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导致最终未能在计划时 间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鉴于此,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六个月履行增持承诺。 杨强先生、张海鹰先生、黄刚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 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易、袁敏、李旺 二 0 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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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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