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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7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
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于2017年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中科星城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
行借款事项;于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科星城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额度,
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2018年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累计为中
科星城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期限为
自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在此基础上,为确
保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及全资子公司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特”)
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
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增加担保额度16,000万元,合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
限为自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分配到两个子
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金洲镇龙桥村)
    法定代表人:皮涛
    注册资本:6,400 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素产品、石墨矿产品、碳纤维材料、石墨稀材
料、碳基复合材料、电子辅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回收废石墨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99.9906%的股权。
    中科星城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2,468,868.99          467,736,895.13
负债总额                              223,293,992.43          271,617,317.51
净资产                                189,174,876.56           196,119,577.62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7,468,236.50            61,474,762.67
利润总额                               48,879,895.92             7,793,542.15
净利润                                 42,465,373.26             6,944,701.06
    注:2017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18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为财务
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中科星城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二)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皮涛
    注册资本:29,411,765.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营石墨化加工、来
料加工业务;石墨、碳素制品及石墨粉体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石墨产品所需要的
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出国家限制的除外);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素产品,石墨矿产品,碳钎维材料,石墨烯材料,碳基复合材
料,电子辅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回收焦炭、
碳素制品、石墨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格瑞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113,075,398.72          120,419,895.21
负债总额                               64,599,341.30          72,139,555.33
净资产                                 48,476,057.42          48,280,339.88
                                 2017年1-12月             2018年1-3月
营业收入                               10,705,739.58              8,973,092.73
利润总额                                  293,258.23              -453,778.69
净利润                                    272,898.79              -195,717.54
    注:上表所列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
为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格瑞特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三、担保内容
    1、公司本次为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
事项增加担保额度16,000万元,合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为自2017年4
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超过担保额度部分的其他担保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对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16,000万元担保额度,合计为
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对
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在对外担保的后续跟踪过程中,公
司将充分关注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同时,此次担保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公司持有其99.9906%的股权;
担保对象之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格瑞特,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
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因公司为担保对象之一中科星城的控股股东,持有其99.9906%的股权,其他股东持
股非常少且不参与中科星城日常运营,因此公司对中科星城提供的担保未要求其他少数
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余新女士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
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对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16,000万元担保额度,合计为子公司提供
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担保原因
充分,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
特提供的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7%,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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