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书的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猴王股份”)于2005年9月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并与本公司签订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随后猴王股份股票于2005年11月2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股转系统”)代办股份转让交易,现股票简称“猴王5”。在持续督导期间,本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猴王股份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事前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猴王股份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本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而免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