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 2018-057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如
下:
1.修改第一条,原内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2.增加第二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
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3.修改第十四条,原内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及
上述商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和内销业务。服装加工,面料印染。仓储服务。项
目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写字间出租及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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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新能源电池及新能源
电池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经营;林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与经营;
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写字间租赁与仓储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4.增加第八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八章 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立党总支(党支部),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设
委员 3 名。董事长、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
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党组织的
职责权限为: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加强和改进党组织
自身建设,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组织落实上级
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布置党群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妇女等群众组织;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研究讨论涉及
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五)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六)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七)研究讨论或决定公司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人事任免;
(八)研究讨论其它应由党组织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5.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序号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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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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