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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4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2018 年 7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
“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
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
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
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1-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 号文核准,东
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 金钰债”)。
发行规模 7.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 7.00%。
    截至目前,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关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和账户冻结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和《联合
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
结的公告》,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1、发行人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
    2018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接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广东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 03 财保 81 号之三)
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 司冻 194 号),获悉发行
人大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所持有发
行人的股权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因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兴龙实业、赵宁、王瑛琰借
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兴龙实业所持发行人股票
                                                               -2-
361,432,9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18 年 7
月 5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
结包括孽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
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
日起产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兴龙实业合计持有发行人 424,132,942 股,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1.42%,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361,432,942 股,
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85.22%;兴龙实业合计冻结及轮候冻结的
股份为 424,132,942 股,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100%。
    发行人、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及相关涉诉当事人目前尚未正式收到
相关法院司法文书。经发行人自查,该诉前保全措施涉及一笔本金约
3 亿元的债务纠纷,该笔债务尚未到期,本次冻结系中粮信托采取的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并非执行阶段的强制执行措施,且冻结的股票市
值远高于涉案金额,上述冻结事项尚未对发行人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
理造成重大影响。
    2、关于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说明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代销的大同证券“同吉 8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产品停止付息,因底层借款人——发行人相关银行账户被
冻结,出现 2018 年二季度利息兑付逾期。
    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之前确受相关银行账户、持有的子公司股
权及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被冻结影响,引起相关金融机构对发行
                                                          -3-
人收贷,并导致出现对“同吉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8 年二季
度利息兑付逾期情形。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已
解除冻结,发行人已在积极筹措资金尽快付息,并在上述产品合约到
期时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发行人将积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股份和账户冻结相关事项问询
函的回复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
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8】0727 号《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和账户冻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7 月 6 日进行回复,其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如下:
    (1)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涉及的诉讼、保全
或执行事项情况
    经 发 行 人 通 过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对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
其下属企业涉及的司法冻结情况进行检索,除 2018 年 5 月 18 日发布
的《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
布的《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中所提及的两项仲裁
及诉讼外,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
业涉及的诉讼、保全或执行事项如下:
    ①执行案号:(2018)京执 37 号,执行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4-
立案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目前暂未在该案号下查询到查封、冻
结信息。
    ②执行案号:(2018)粤 03 执 1330 号,执行标的:278885504
元,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
目前暂未在该案号下查询到查封、冻结信息。
    ③执行案号:(2018)川执 43 号;执行标的:210387040 元,执
行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目前
暂未在该案号下查询到查封、冻结信息。
    ④财保案号:(2018)粤 03 财保 91 号;执行标的:暂不详,执
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2018 年 7 月 2 日。目前
暂未在该案号下查询到查封、冻结信息。
    ⑤财保案号:(2018)粤 03 财保 81 号,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目前发行人收到交易所转交的(2018)粤 03 财保 81 号之
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中粮信托轮候查封了控股股东兴龙实业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系中粮信托对发行人、控股股东云南兴龙、赵
宁、王瑛琰提起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其余涉诉材料与涉诉信息有待
发行人收到相关司法文书后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⑥立案/财保案号:(2018)湘民初 28 号、(2018)湘执保 37 号,
执行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期限:2018 年 6 月 22 日。企
查查显示该纠纷被执行人为赵宁、财产保全措施为轮候冻结了赵宁持
有的兴龙实业 98%股权。经与赵宁本人核实,该纠纷涉及赵宁个人一
笔有争议的担保纠纷,赵宁表示该纠纷所涉本金约 1.2 亿元已偿还,
                                                            -5-
本案系就利息、违约金等引发的讼争,涉案金额不高,且不涉及上市
公司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债务问题,冻结系诉讼阶段中的财产保全
措施,截止目前本案尚未开庭。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尚未收到包
括以上列示执行事项在内的关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
业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方面的其他任何司法文书。
       (2)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冻结情况
       截至发行人回复《问询函》,发行人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情况如下:
                                                               存款余额
序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账户性质
                                                                 (元)
                                       中国民生银
         深圳东方金钰网
                                       行股份有限 子公司一般
 1       络金融服务有限   694507118                             594.53
                                       公司深圳黄     账户
               公司
                                       金珠宝支行
                                       中国建设银
         深圳东方金钰网
                          4420101700   行股份有限 子公司基本
 2       络金融服务有限                                        10,339.48
                          0052516491   公司深圳水     账户
               公司
                                       贝珠宝支行
                                       中国建设银
         东方金钰股份有   4425010001   行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发
 3                                                             5,947.46
             限公司       7000000135   公司深圳水   债专户
                                       贝珠宝支行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7 月 6 日和 7 月 7 日《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
除冻结的公告》,上述银行账户均已解冻,恢复正常使用。
       另外,截至发行人回复《问询函》,发行人及子公司基本账户存
款余额合计约 598,228.09 元。
       4、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
公告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6-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合评级”)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如
下:
                                      最新主体评 最新债项评   发行规模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发行时间
                                          级         级       (亿元)
143040.SH     17 金钰债   2017.3.15       AA         AA         7.50
       联合评级称,在知悉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发布的《关于公司
大股东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后,已与发行人取得联系,并将进一步保
持与发行人的沟通,以便全面分析并及时提示该事项对发行人主体及
其上述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
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于本
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
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
项做出独立判断。
                                                                   -7-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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