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32,014股(其中李文俊先生本次解禁股份数为722,409股;
强艳丽本次解禁股份数为309,6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65%。以上两人本次合计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32,0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65%。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一、公司历次股本变更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6号)文
件《关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
公司于2011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
万股(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
中网下配售33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340万股,发行价格为20元/每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为6,670万股,均为普通股。
2、网下发行330万股股票已于2011年5月23日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网下配售股票自网上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方可上市流通的规定。
截至当时申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67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74.96%。
3、2012年5月24日,公司完成2011年度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6,67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10,005万股。
4、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10,005万股为基础,
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5,007.5万股。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于2014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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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5,007.5万股。
5、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以上事项于2014年7月15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侯红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4]700 号)。
公司向侯红亮、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泰岳
投资有限公司、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发行27,392,520股股份。此次向侯红亮等交易五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4年8月14日
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746.752万股。
6、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董事会确定2015年1月7日为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218万限制
性股票已于2015年1月23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64.752万股。
7、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79,647,5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于2015年4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35,929.504万股。
8、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发
行股份购买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上事项于2015年7月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侯红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426号)。
公司向侯红亮、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泰岳
投资有限公司、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发行24,781,464股股份。此次向侯红亮等交易五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5年7月21日
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84,076,504股。
9、公司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股票期权220.8万股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
截至2016年9月20日,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220.8万股均已行权且上市,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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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由384,076,504股增加至386,284,504股。
10、公司于2015年9月1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上事项于2015年12月1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文
俊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6号)。
2016年9月公司向本次参与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547,945股股份;随后公司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李
文俊、强艳丽发行13,043,477股股份。以上股份已于2016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86,284,504股增加至419,875,926股。
11、公司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于2016
年11月0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以上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的相关工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9,875,926股变更为419,867,926股。
12、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帕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上事项于2017年3月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赵佳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72号)。
公司向上述交易对方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华夏人寿非公开发行119,220,305 股股份,
以上股份已于2017年3月23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19,867,926股增加至539,088,231股。随后,
公司向高惠谊、清芯民和、海厚泰基金、九泰计划、南京丰同五方非公开发行118,313,686股
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武汉帕太的现金对价,以上股份已于2017年4月
1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39,088,231股增加至657,401,917股。
13、公司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股票期权159.9万股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
截至2017年3月2日,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159.9万股均已行权且上市,公司总股
本由公司总股本由657,401,917股增加至659,000,917股。
14、公司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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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以上120,00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相关工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9,000,917股变更为658,880,917
股。
15、公司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侯红亮、
深圳市泰岳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于2017年5
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以上683,513股(其中回购注销侯红
亮601,064股、深圳市泰岳投资有限公司82,449股)限售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工作。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8,880,917股变更为658,197,404股。
16、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三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145.8万股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
截至2018年5月9日,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145.8万股,已行权且上市109.8万股,
公司总股本由公司总股本由658,197,404股增加至659,295,404股。
17、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
于2018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以上42,00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相关工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9,295,404股变更为659,253,404
股。
二、公司2016年10月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
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上事项于2015年12月1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文俊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6号)。
公司向李文俊、强艳丽发行13,043,477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6,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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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
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
告书》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其中:公司向本次参与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20,547,945股股份于2016年10月26日上市(股份的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公司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李文俊、强艳丽发行13,043,477股股份于2016
年10月26日上市(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做作承诺
本次限售股东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的承诺如
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李文俊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 1,826,086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李文
俊认购的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23.3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6,0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李文俊认购的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76.67%)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强艳丽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 782,609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强艳丽认购的上市公
司总股份数的 15.00%)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4,434,782 股上市公司股
份(占强艳丽认购的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85.00%)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为保证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可行性,各交易对方承诺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自其承诺锁定
期结束后应分步解禁。具体为:
第一次解禁条件:1)李文俊、强艳丽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力源信息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已满 12 个月;2)飞腾电子 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并已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飞腾
电子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孰低者为准,下同)即 2,9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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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件同时满足后,李文俊首次解禁股份数为 501,671 股,占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锁
定 12 个月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7%;强艳丽首次解禁股份数为 215,002 股,占其于本次
交易中获得的锁定 12 个月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7%。
第二次解禁条件:1)飞腾电子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
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若飞腾电子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 6,380 万元,
李文俊第二次解禁股份数为 602,006 股,占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锁定 12 个月的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32.97%;强艳丽第二次解禁股份数为 258,002 股,占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2.97%。
2)交易各方一致同意,若飞腾电子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
诺净利润数即 6,380 万元,则各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力源信息股份第二次解禁股份数按
以下计算:
李文俊第二次解禁股份数=飞腾电子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年度
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1,826,086-已解禁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23.33%
强艳丽第二次解禁股份数=飞腾电子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年度
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782,609-已解禁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15.00%
第三次解禁条件:1)飞腾电子 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
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若飞腾电子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
10,556 万元;
2)2017 年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飞腾电子进行减值测试,飞腾电子期末减
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金额+2015 至 2017 年飞腾电子累计实现净利
润超出 2015 年至 2017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部分。上述条件同时满足后,李文俊、强艳丽于本次
交易中所获得的锁定 12 个月的上市公司剩余股份予以全部解禁。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李文俊、强艳丽于本次交易中所获上市公司的锁定 36
个月的股份,在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补偿上市公司后剩余的股份予以全部解
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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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飞腾电子 2015-2017 相应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解禁股份数应
参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调整后执行。
对于 2015 年至 2017 年各年度的股份解禁有关事宜,应待飞腾电子 2015 年至 2017 年各年
度审计报告、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以及 2017 年度结束后的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视是否需
实行股份和现金补偿,在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且李文俊、强艳丽履行完毕相关年度补偿义
务后,予以解禁其相应年度应解禁股份数。
本次发行结束后至股份解禁期满之日止,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上市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原因说明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自2016年10月26日发行结束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4月19日出具的《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23-00107号)飞腾电子2017年完成
净利润4,214.64万元,超过201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孰低者为准,下同)4,176万元的目标,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0.93%;2015年度至
2017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11,207.38万元,超过2015年-2017年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10,556.00
万元的目标,2015年度至2017年度合并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6.17%。
3、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15日出具的《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23-00111号)飞腾电子扣除
补偿期限内飞腾电子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飞腾电子没有发生减
值。
截止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已满足上述承诺中分步解
禁的第三次解禁条件,李文俊、强艳丽所获得的锁定12个月的上市公司剩余股份可以全部解禁。
根据上述承诺及业绩完成情况,李文俊先生本次解禁股份数为722,409股,强艳丽本次解禁股
份数为309,60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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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
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32,014股(其中李文俊先生本次解禁股份数为722,409股;
强艳丽本次解禁股份数为309,6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65%。以上两人本次合计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32,0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65%。
3、根据相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2名,李文俊、强艳丽部分解除
限售。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股
李文俊(注
股东名称 强艳丽 合计 备注
4)
2016 年 10 月获得股份数(A) 7,826,086 5,217,391 13,043,477 注1
2017 年 10 月 26 日解除限售股数(B) 1,103,677 473,004 1,576,681 注2
2017 年 7 月 6 日所持限售股份总数(C=A-B) 6,722,409 4,744,387 11,466,796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722,409 309,605 1,032,014 注3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 722,409 309,605 1,032,014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占公司股本比例(%) 0.1096% 0.0470% 0.1565%
注1:2016年10月公司向李文俊、强艳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上股份于2016年10月26日上市,各股东获得的股份数量后的现有股数。
注2:根据2016年10月24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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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报告书》,公司2017年10月为李文俊、强艳丽办理相应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宜(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
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82)。
注3:根据2016年10月24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报告书》,李文俊、强艳丽为保证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可行性,承诺于2016年交易中所获股份自其法
定锁定期结束后应分步解禁。
根据相关承诺,李文俊、强艳丽已达到上述承诺中分步解禁的第三次解禁条件,根据本文“(二)申请
解除股份限售的原因说明”中相关承诺及业绩完成情况,李文俊本次解禁股份数为 722,409 股,强艳丽本
次解禁股份数为 309,605 股。
注4:李文俊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25%(即7,826,086股*25%=1,956,521股)。李文俊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后,李文俊先生解除限售股数为
1,103,677股+722,409股=1,826,086< 1,956,521股,所以李文俊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722,409股。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51,359,166 53.30% 1,032,014 350,327,152 53.14%
高管锁定股 95,332,457 14.46% 95,332,457 14.46%
首发后限售股 256,026,709 38.84% 1,032,014 254,994,695 38.68%
二、无限售流通股 307,894,238 46.70% 1,032,014 308,926,252 46.86%
三、总股本 659,253,404 100.00% 1,032,014 1,032,014 659,253,404 100.00%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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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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