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到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实有董事9人, 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审议,并以传真形式进行表决,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详见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董事长工作细则》的提案
详见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董事长工作细则》。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