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9年8月16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总有效票数为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1%,与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圣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详见公告临2009-020)
(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注: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两位关联董事郑克一先生、丁成芷女士回避了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7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