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8-07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好利来”)于
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持股 5%以
上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好利来控股和旭昇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自持有的公司股份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解除限售后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好利来控股和旭昇投资合计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3,334,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好利来控股仍持有公司股份 28,355,0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2.52%,旭昇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 17,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6%,
好利来控股和旭昇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665,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48%。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本比例
好利来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15 日 58.00 1,333,600 2.00%
控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10 月 19 日 58.78 666,800 1.00%
好利来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7 年 12 月 29 日 55.76 513,860 0.77%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5.99 630,700 0.95%
2018 年 7 月 10 日
旭昇亚洲
投资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27 日 56.00 190,000 0.28%
有限公司
合 计 - - - 3,334,960 5.00%
(说明:本公告披露的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
导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好利来控股、旭昇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所持股份 31,500,000 47.24% 28,355,040 42.52%
好利来
其中:无限售
31,500,000 47.24% 28,355,040 42.52%
控股 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
- - - -
条件股份
所持股份 17,500,000 26.24% 17,310,000 25.96%
旭昇亚洲
其中:无限售
17,500,000 26.24% 17,310,000 25.96%
投资 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
- - - -
条件股份
好利来
合计持有股份 49,000,000 73.49% 45,665,040 68.48%
其中:无限售
49,000,000 73.49% 45,665,040 68.48%
合 计 条件股份
有限售
- - - -
条件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好利来控股、旭昇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3.49%;本次权益变动后,好利来控股、旭昇投资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45,665,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48%。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实际控制人 持股方式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通过好利来
郑倩龄 20,475,000 30.71% 18,427,500 27.64%
控股持股
(董事)
小计 20,475,000 30.71% 18,427,500 27.64%
通过好利来
11,025,000 16.53% 9,927,540 14.89%
控股持股
黄舒婷
通过旭昇投
(离任董事) 17,500,000 26.24% 17,310,000 25.96%
资持股
小计 28,525,000 42.78% 27,237,540 40.85%
合计 49,000,000 73.49% 45,665,040 68.48%
本次权益变动前,郑倩龄通过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0,47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0.71%;黄舒婷通过好利来控股、旭昇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8,5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8%。本次权益变动后,郑倩龄通过好利来控股持有公
司股份 18,42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4%;黄舒婷通过好利来控股、旭昇
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7,237,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5%。
好利来
二、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好利来控股、旭昇投资、郑倩龄、黄舒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
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倩龄、黄舒婷承诺: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2、本公司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
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3、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郑倩龄、黄舒婷承诺:对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
发行人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好利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好利来控股、旭昇投资、郑倩龄、黄舒婷严格履行承诺,
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2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倩龄、黄舒婷。本次权益变动
后,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8,355,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2%,仍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郑倩龄、黄舒婷。
2、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