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览海医疗产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和相关文件,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本次评估
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华资产
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除为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
系外,众华资产评估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众华资产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
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
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定价参考依据。众华资产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市场法的评估值作
为本次评估结果。在综合考虑理论研究结果、A 股市场案例情况的折扣率选取、
新三板低流动性的特点以及 A 股市场行情因素,谨慎起见,本次评估调整并选取
10%作为缺少流通性折扣率,具备合理性。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
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
具有相关性。
4、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系参考众华资产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
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
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
5、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格根据评估值确定,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
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和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独立董事:刘蕾、杨晨、应晓华
2018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