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制药 (000522) 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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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1992 年经广州市经济体制
改革委员会穗改股字[1992]11 号文批准,在原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
云山集团”)属下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等五家制药厂的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
按国家体改委改生[1992]31 号文件确立为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
本公司于1993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
(1993)31 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第265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522。
2000 年11 月经广州市政府决定,本公司的原控股股东白云山集团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先托管后重组。2001 年7 月2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
企(2001)433 号文批准,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国家股10,890 万股划
拨给广药集团,广药集团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2001 年度进行了重大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为代白云山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偿还欠
本公司的款项,完成本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和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的债务重组,广药集团将其属下6 家药厂(净资产
评估价为65,987.38 万元)置入本公司,并以其持有的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质押替换
担保方式解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等。本公司将广州银山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银山公司”)
转让给白云山集团。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及债务重组,本公司减轻了债务负担,解除了大部分
对外担保风险;本公司架构也发生了变化,增加了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
司、广州白云山卫材制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有限公司等6 家企业,剥离了子
公司银山公司。
2004 年5 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白云山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
人股9,900 万股中的5,700 万股抵偿对广药集团的欠款。至此,广药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白云山制药 (000522) 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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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至16,59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37%(股权分置改革后),仍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根据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原有流通股
股本156,544,355.00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6.05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总额94,709,334.00 股。本公司于2006 年4 月17 日完成
股权分置,本公司的总股本从原先的374,344,355.00 股增至469,053,689.00 股。
2007 年12 月10 日,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穗中法执字第000908 号
恢字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白云山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200 万
股(占总股本的8.95%)拍卖,该股份由自然人蒋菲竞得,过户手续已于2007 年12 月19 日
办理完毕。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蒋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2008 年7 月通过二级市场减持4,493,600 股,占总股本的0.96%,通过大宗交易平台
减持2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4.26%,大宗交易对方为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2008 年9
月通过二级市场减持4,452,528 股,占总股本的0.949%;2009 年1 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4,438,872 股,占总股本的0.946%;2009 年2 月10 日至3 月11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35,332 股,占总股本的1.052%;截至2009 年6 月16
日蒋菲所持剩余股份已减持完毕。
广药集团于2008 年9 月22 日增持本公司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1%。本
次增持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69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8%。
(二)行业性质:医药制造业。
(三)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外用药、儿童用药、保健
药。经营商业及物资供销业。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及禁止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二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等。
工商营业执照号:4401011104127;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 号;公司总
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 号。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已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可比年度的财务报
表予以追溯调整。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白云山制药 (000522) 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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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
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本年度本公司报表项目中除以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项
目外,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1)本期内本公司报表项目中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的项目包括:存货。
(2)本期内本公司报表项目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
性房地产。
4.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
作为现金等价物。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
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
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期末折
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
均计入财务费用。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 本公司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 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③ 本公司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一)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白云山制药 (000522) 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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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二)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