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九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九年度第三次会议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上午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2 人,监事程宁女士因出差在外请假,特授权监事李波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