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中期报告中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资金的问题,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09 年6 月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新的担保,控股股东也未强 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历史积累形成。对公司过去对外担保 合同事项的不规范,未经过严格的决策程序,部分董事当时不知情。建议公司总 结教训,今后严格按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对重大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 公告的及时性。公司将在情况允许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逐步解决对外担保问题。 独立董事:郁芳 赵德军 张民 2009 年8 月20 日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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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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