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鹿港文化
股票代码:601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钱忠伟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花园浜二村 58 幢 408 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花园浜二村 58 幢 40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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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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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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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鹿港文化/上市公司 指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忠伟 指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截止公告日,钱忠伟减持公司股份 2,810,000 股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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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钱忠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5211966********
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花园浜二村 58 幢 408 室
通讯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花园浜二村 58 幢 408 室
通讯方式 0512-5835105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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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不低于 500
万股,不超过 1000 万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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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鹿港文化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忠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511,00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4%,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忠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701,00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7%,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钱忠伟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2018 年 7 月
钱忠伟 大宗交易 3.50 2810000
9日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钱忠伟 无限售流通股 47511006 5.314 44701006 4.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忠伟先生共计质押公司股份
20,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数的 45.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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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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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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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忠伟先生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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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忠伟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忠伟的股东通知函《关于鹿港文化股票大宗交易的告
知函》
四、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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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钱忠伟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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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鹿港文化 股票代码 601599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钱忠伟
人名称 地址 花园浜二村 58 幢 408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47511006 股 持股比例: 5.314%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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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2810000 股 变动比例: 0.3143%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数量: 44701006 股 变动后比例: 4.9997%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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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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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钱忠伟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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