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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08-2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09年8月9日发出召开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任担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史明坤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王连洲、马跃、李秉心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续聘史明坤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经审阅史明坤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续聘史明坤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续聘林荣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王连洲、马跃、李秉心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续聘林荣环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林荣环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续聘林荣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2009年中期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
  一、史明坤先生简历
  二、林荣环先生简历
  三、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史明坤先生简历:
  史明坤先生,现年37岁,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教育电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曾任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监控部总经理,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附件二:
  林荣环先生简历:
  林荣环先生,现年36岁,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在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工程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现任太平洋证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附件三: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太平洋证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以上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报告内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报告期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并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经查验,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没有发生任何担保的情况。
  公司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续聘公司合规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续聘史明坤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经审阅史明坤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续聘史明坤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3、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续聘林荣环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林荣环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续聘林荣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王连洲    马跃    李秉心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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