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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临时管理人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通知,临时管理人于2018年7月2日向公司债权人发出了编号为(2018)博元临破管字第4号的《关于召开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该会议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召开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的通知
(2018)博元临破管字第4号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元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申请重整。珠海中院于2018年2月2日发布《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博元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2018年4月20日,临时管理人召开了债权人沟通会,就预重整工作交换了意见。现根据预重整工作
的需要,临时管理人通知召开博元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事项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8年7月19日上午9:30;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4号楼1901(博
元公司深圳办公地)会议室;
三、 会议议题:
1、 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博元公司预重整工
作情况,接受问询;
2、 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3、 债务人就《博元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向债权人会议作出说
明,接受问询;
4、 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博元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债
权分类、调整、受偿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等)。
四、 出席人员:博元公司全体申报债权人、债务人、临时管理
人
五、 注意事项:
1、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
2、 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律师执业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 会议联系人:
曲红律师 电话:0756-3263999
特此通知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0一八年七月二日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