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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0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7
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
日、2018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
案的公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公告。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实施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2018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因此,公司相应调整了回购预案中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预案,本次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
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等,
回购价格不超过11.95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
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1
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23日,
       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李亦争、曾日辉
       邮政编码:510670
       联系电话:020-83903431
       传真号码:020-83903598
       电子邮箱:irm@vtro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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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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