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8-099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
部关注函〔2018〕第 61 号),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由董事长刘腾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信
息披露工作由公司新聘任的财务总监黄鸿办理。本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你
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不重视,黄鸿对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流程不熟悉,
导致近期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存在如下问题:拟披露信息文件不按照相关规则
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拟披露信息文件个数不齐备、格
式不符合规定要求;多次错选、漏选公告类别。本所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第一时间
向你公司反馈,但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多次拖延、敷衍应对,导致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完成。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和第 17.1 条的规定。本
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的前述问题给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带来了较大障碍
和风险,你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刘腾、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人员应参加
本所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学习;并请你公司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聘任事项应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三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回复以上问题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