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轻纺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既可以
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
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前述两种方式进行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
2018-020号公告。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18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
厦(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1日
会议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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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90 轻纺城 2018/7/1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梅荣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伟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须知。
3、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4、股东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5、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6、股东大会(现场)就上述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7、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8、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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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0、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词。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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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大
会的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
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向大会秘
书处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大会秘书处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股东发
言。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
询的,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五、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代表)的股份份额并
出示其有效证明。
六、每一股东发言、质询应遵循简练扼要的原则。
七、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
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八、列入股东大会议程需要表决的议案或决定,在进行大会表决
前,应当经过审议讨论。
九、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在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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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十、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以维护全体股
东的权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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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实施完成 2017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 104699.3520 万元变更为 146579.0928 万元,总股本由
104699.3520 万股变更为 146579.0928 万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文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699.3520 万元。
拟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6579.0928 万元。
2、《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原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4699.352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4699.3520 万股。
拟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6579.092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46579.0928 万股。
以上提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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