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瑞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6.00000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7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82 龚瑞良
2 08*****210 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
3 08*****225 苏州开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02*****657 俞秋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
六、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6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6735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 常熟市虞山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青岛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王东、伍宏发
咨询电话:0512—52345677
传真电话:0512—5234818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