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党涌涛先生计划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关规定,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党涌涛先生的通知,其本人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已完成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增持人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姓名
姓名 | 职务 | 截止到2017年12月12日持股数量(股) | 本次增持股数量(股) | 截止到2018年6月12日持股数量(股) | 增持前持股比例 | 增持后持股比例 |
党涌涛 | 董事长 | 52,260,000 | 413,000 | 52,673,000 | 32.74% | 33% |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是基于党涌涛先生对公司发展战略的认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所做出的决定,公司管理层将坚持为公司的经营业绩勤勉尽职,为投资者持续创造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三、增持资金来源及方式
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有或自筹,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二级市场进行增持。
四、合法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增持人承诺
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增持行为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办理股份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