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非因本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7月 3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朱锦余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云证调查字 2018007号),就其任职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罗平锌电,股票代码:002114)独立董事期间,因罗平锌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请其予以配合。 上述立案调查事由不涉及本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7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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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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