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关于换届后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四) 各位董事: 根据 2018 年 3 月 29 日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以下简称“该 方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仍 按该方案执行。即: 1、2018 年度董事薪酬采用年薪制。 2、董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行政职务的,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不再单独 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3、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5 万元/年。 4、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5 万元/年。 有关董事薪酬的其他详细内容详见该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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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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