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2、根据公司董事会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以及我们的了解,本次聘用的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3、未发现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健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 独立董事:靳庆军、詹伟哉、朱桂龙 日期:二○一八年七月二日
南玻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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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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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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