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 年 8 月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 年 8 月 17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投票表决方式,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了《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全体董事及高管签署了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没有董事对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票; 2、与会董事签署的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 8月19 日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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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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