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本公司”)
因筹划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冬雷及/或其指定的企业和其他第三方,以及雷士照明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明”)持有的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雷士光电”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收购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德豪润达,股票代码:002005)已于2018年1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7月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且继
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9),公告中披露“因标的公
司的股东雷士照明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代码HK02222),其转让标的公司
股权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因而需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同意,雷士照明已聘请相关香港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并就上述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与香港联交所进行沟通”。
根据本公司停牌期间雷士照明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工作进程备忘录,现将
雷士照明就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其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事宜补充披露如下: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并原则通过审批出售国内品牌制
1 2018 年 1 月 27 日
造业务。
雷士照明与德豪润达、王冬雷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2 2018 年 3 月 14 日 同日,雷士照明在香港联交所发布了《有关买卖本公
司之国内照明产品制造业务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雷士照明就出售国内品牌制造业务向香港联交所征求
3 2018 年 4 月 9 日
初步意见。
雷士照明收到香港联交所对上述咨询函的补充资料要
4 2018 年 4 月 17 日
求及其他询问。
5 2018 年 4 月 25 日 雷士照明申请延期回复。
雷士照明回复上述 2018 年 4 月 17 日香港联交所要求
6 2018 年 5 月 15 日
的补充资料及其他询问。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批出售国内品牌制造业务的方案、
7 2018 年 5 月 22 日
协议及公告初稿。
雷士照明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了上述出售国内品牌制造
8 2018 年 5 月 29 日
业务的公告,供香港联交所审核。
雷士照明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前往香港联
9 2018 年 6 月 8 日
交所面对面沟通出售国内品牌制造业务事项。
10 2018 年 6 月 14 日 雷士照明向香港联交所补充相关资料。
目前,交易双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本公司
及雷士照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尚具有不
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