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的 议 案 》 , 并 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 在 公 司 指 定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河南恒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
告”)。
由于在计算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时,出现小于 1 股的零碎股情况,公司按照
四舍五入的方法,把激励对象都红伟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按照 10,512 股(计
算值为 10,511.5 股)在相关公告中进行披露。公司在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的过程中,发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激励对
象都红伟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0,511 股,与公司之前披露的数据出现差异。
为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公司决定对激励对象都红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
10,511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公司 2018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中的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金额及回购注销完成后涉及的公司股份总数、注
册资本等相关内容作出相应补充调整。
根据上述补充调整事项,公司本次需对激励对象李少杰、刘彭武、都红伟、
孟祥嵩、周斌 5 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 66,023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56,564,426 股减少至 1,256,498,403 股。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