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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股票发行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26证券代码:430141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主办券商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二〇一八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 ...... 4

二、发行计划 ...... 4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8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 18

五、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 19

六、中介机构信息 ...... 20

七、有关声明 ...... 21

释 义

释义项目释义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公司、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办券商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

公司名称: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三)

证券代码:430141

(四)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五)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虚拟园C座五-六层

(六)

联系电话:022-58889219

(七)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八)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郝蕾

二、发行计划

(一)

发行目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是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确保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得以加速实现。因此,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的方式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在职员工进行激励。本次募集资金公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借此以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实力、扩大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

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公司发行股份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

(1)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职员工,系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拟认定的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将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再由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认定的核心员工在履行完毕核心员工认定程序后准予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形式认购,新增非在册股东不超过35名,具体名单及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身份拟认购数量(股)拟认购金额(元)认购方式
1赵国锋在册股东、董事长、总经理2,450,00029,400,000.00现金
2解敏雨在册股东、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50,0001,800,000.00现金
3贺晞林在册股东、董事、副总经理70,000840,000.00现金
4刘益民在册股东、董事70,000840,000.00现金
5陈 波在册股东、监事会主席40,000480,000.00现金
6吕振波在册股东、职工监事40,000480,000.00现金
7凌景华监事30,000360,000.00现金
8寇福平副总经理100,0001,200,000.00现金
9郝 蕾在册股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70,000840,000.00现金
10闫云祥在册股东、副总经理70,000840,000.00现金
11敖文亮副总经理70,000840,000.00现金
12张 齐在册股东、副总经理70,000840,000.00现金
13马秀玲在册股东、财务总监70,000840,000.00现金
14李 可在册股东、公司员工40,000480,000.00现金
15刘代红拟认定为核心员工40,000480,000.00现金
16周海兵拟认定为核心员工40,000480,000.00现金
17胡祖飞在册股东、公司员工60,000720,000.00现金
18孙建忠拟认定为核心员工30,000360,000.00现金
19杨文华在册股东、公司员工30,000360,000.00现金
20袁 刚在册股东、公司员工40,000480,000.00现金
21刘 鹏在册股东、核心员工40,000480,000.00现金
22乔 翔拟认定为核心员工40,000480,000.00现金
23陶生荣拟认定为核心员工10,000120,000.00现金
24王家元拟认定为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25唐西博在册股东、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26连守春拟认定为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27何 昶拟认定为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28张东湖拟认定为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9李欢欢在册股东、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0王静昕在册股东、公司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1蒋文静在册股东、公司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2毛桂红在册股东、公司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3罗 想在册股东、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4刘建敏拟认定为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5赵忠仁在册股东、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6刘 洪拟认定为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7胡祖平在册股东、公司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38赵志勇拟认定为核心员工20,000240,000.00现金
合计3,970,00047,640,000.00-

(2)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赵国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解敏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贺晞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益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担任公司董事。

陈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吕振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凌景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担任公司监事。

寇福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郝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闫云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敖文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秀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刘代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周海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高中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胡祖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高中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孙建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杨文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袁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刘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为公司核心员工。

乔翔,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陶生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专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王家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唐西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为公司核心员工。

连守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何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张东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高中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李欢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公司核心员工。

王静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蒋文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毛桂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罗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公司核心员工。

刘建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赵忠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为公司核心员工。

刘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胡祖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初中学历。现为公司员工。

赵志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中专学历。现拟被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3)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中:赵国锋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解敏雨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贺晞林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益民为公司董事;陈波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吕振波为公司职工监事;凌景华为公司监事;寇福平为公司副总经理;郝蕾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闫云祥为公司副总经理;敖文亮为公司副总经理;张齐为公司副总经理;马秀玲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余发行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在册股东的关联关系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中赵国锋、解敏雨、贺晞林、刘益民、陈波、吕振波、郝蕾、闫云祥、张齐、马秀玲、李可、胡祖飞、杨文华、袁刚、刘鹏、唐西博、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毛桂红、罗想、赵忠仁、胡祖平等23人为公司在册股东。

本次股票发行拟新增的凌景华、寇福平、敖文亮、刘代红、周海兵、孙建忠、乔翔、陶生荣、王家元、连守春、何昶、张东湖、刘建敏、刘洪、赵志勇等15人与现有在册股东无关联关系。

(5)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经查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并经公司自查,本次发行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违反《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

发行价格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本次定价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日前的9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为基础,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票市场活跃程度以及股价的波动情况。

(四)

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397.00万股(含39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64.00万元(含人民币4,764.00万元)。

(五)

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况2014年5月3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3年度末总股本55,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

2016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时有总股本79,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2018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时有总股本79,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除上述外,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过其他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六)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或发行对象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除需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执行限售规定之外,发行对象对其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均自愿限售24个月,限售期自认购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算。

(七)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公司拟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借此以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实力、扩大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注:此预计金额以此次发行最高募集金额4,764.00万元进行测算,具体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金额(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偿还银行贷款2,900.0060.87%
补充流动资金1,864.0039.13%
合 计4,764.00100.00%

2.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的负债总额为434,028,245.30元,资产负债率为40.28%。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75,454,638.89元。本次公司拟使用2,900.00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币种借款金额(万元)到期日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人民币1,500.002018/11/081,5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人民币1,400.002018/11/161,400.00

上述两笔银行贷款属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为公司物资采购。该借款款项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如上述银行贷款到期但本次发行仍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备案批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将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

①必要性

公司自挂牌以来,主营业务发展强劲,业务规模扩大迅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保障维持日常经营活动

的现金支出。同时,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

流动资金是企业日常经营正常运转的必要保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估算是依据公司未来流动资金需求量确定。流动资金估算是以预测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

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预测期流动资金需求=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额-上一期流动资金占用额。

公司关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主要基于销售百分比法,基于公司市场销售情况改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4.17%(未经审计数据),预计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整体增长率为41.35%,公司2018年经营性往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17年一致,对公司未来营运资金测算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7年(基期)占比2018年(预测)
营业收入742,857,884.24100.00%1,050,029,619.37
应收账款163,334,279.7521.99%230,873,004.43
预付账款12,094,475.051.63%17,095,540.48
应收票据21,065,957.532.84%29,776,730.97
存货137,553,016.6618.52%194,431,189.05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A)334,047,728.9944.97%472,176,464.93
应付账款95,777,998.7612.89%135,382,201.25
预收账款7,748,575.751.04%10,952,611.82
应付票据33,300,000.004.48%47,069,550.00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B)136,826,574.5118.42%193,404,363.07
流动资金占用额(A-B)197,221,154.4826.55%278,772,101.86
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81,550,947.38

根据上表测算,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加所形成的营运资金需求合计约为8,155.10万元。公司业务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公司拟将不超过1,864.00万元(含1,864.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4,764.00万元人民币,则公司将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使用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如有不足,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能根据需要,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3.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

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八)

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进行五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发行方案公告时间新增股票挂牌转让日期发行价格(股)(万元)
2013年4月8日2013年7月25日7.36元/股2,037,0001,499.232
2014年5月30日2014年8月11日9.50元/股8,450,0008,027.50
2015年2月2日2015年4月23日9.50元/股3,000,0002,850.00
2015年3月9日2015年5月26日10.00元/股7,000,0007,000.00
2015年11月5日2016年3月24日15.00元/股5,720,0008,580.0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第一次股票发行情况

项目细分项目金额(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原材料1,499.232
合计1,499.232
已使用金额1,499.232

②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

项目细分项目金额(万元)
股权收购收购常州华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8,027.50
合计8,027.50
已使用金额8,027.50

③第三次股票发行情况:

项目细分项目金额(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原材料采购2,850.00
合计2,850.00
已使用金额2,850.00

④第四次股票发行情况

项目细分项目金额(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原材料采购7,000.00
合计7,000.00
已使用金额7,000.00

⑤第五次股票发行情况

项目细分项目金额(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原材料采购4,766.67
项目投资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建设3,813.33
合计8,580.00
已使用金额8,580.00

2.公司历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并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得到大幅度提高,公司规模得到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健,资金流动性也得到增强,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

(九)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十)

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涉及本次股票发行的《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

(十一)

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未发生变化情况。

(二)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764.00万元(含人民币4,764.00万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借此以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实力、扩大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以改善,同时内部管理效率将得到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四)

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二)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

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

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五)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违反《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一)

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本次认购对象

乙方: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8年6月27日

(二)

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乙方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12.00 元/股。

3.支付方式:甲方须按照乙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所发布的正式认购公告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增资款至乙方本次定向增资的专项账户。

(三)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 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事宜及本协议;

2. 乙方本次增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

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件、前置条件除合同生效条件外,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

自愿限售安排甲方自愿限售本次定向增资股份,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定向增资新增股份挂牌转让之日起24个月。

(六)

估值调整条款无。

(七)

业绩承诺等特殊条款

无。

(八)

违约责任条款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中介机构信息

(一)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项目负责人:李革燊项目组成员(经办人):文君然、李畅联系电话:010-88321818传真:010-88321912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单位负责人:张利国经办律师:李大鹏联系电话:010-88004488传真:010-66090016

(三)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层1101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经办注册会计师:叶金福、滕忠诚联系电话:010-58350011传真:010-58350006

七、有关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签署页)

董事签名:

赵国锋 解敏雨 王立新

贺晞林 权 乐 刘益民

周爱民 杨建文 冯 栋

监事签名:

陈 波 吕振波 凌景华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赵国锋 解敏雨 贺晞林

郝 蕾 马秀玲 闫云祥

敖文亮 张 齐 寇福平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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