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 年8 月17 日召
开会议,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做出的相关决议,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9 年半年度业绩报告;
二、独立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董事认为,依据相关会计政策编制的2009 年半年度会
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09 年
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上市部函
[2008]118号)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就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的相关人员
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305 万元,另外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保金额合计1,735 万元,公司
担保总额占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6.41%。
公司已建立了控股股东“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能够有效防止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遵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慎对待和处理对外
担保事宜,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信
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并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今后,公司应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同时妥善处理已经提供的担保。
独立董事:蔺文斌、吴启成、项永春、梁 杰、刘洪光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