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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节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9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8-04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60 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普通股 567,590,851 股,发行价格为 7.87 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4,466,939,997.37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2,256,759.09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4,434,683,238.2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19日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214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
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截止到 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3642.60 万元,尚有未
使用募集资金 313302.30 万元(包括银行利息及手续费 3200.90 万元)。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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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4)公司在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5)公
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无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根据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因公司承
接新的光热发电总承包订单,需要的流动资金量较大,本次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02%),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每年可为公司减少
利息支出约1300万元人民币(按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扣存款利率估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郑重承诺在利用以上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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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
益。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02%,
期限为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9
年6月27日止)。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认为: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止)。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核查了董事
会、监事会的相关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公司的流动资金情况。经核
查,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
用》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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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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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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