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09 年 8 月 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在公司2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明主持,经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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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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