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三和投资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人 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3、本次担保,控股股东不收取担保费。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刘军宁 张俊民 陈建国 2018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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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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