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37,43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35%,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7.59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913,594,055 股变更为 910,356,625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应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
2、2016 年 8 月 3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6
号),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订,因此,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应的独立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2016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9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176.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相应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注销 9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63,505 股,回购
价格为人民币 7.5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7 人调整为 88 人,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766,000 股调整为 10,502,495 股。
7、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认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3 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23,091 股
办理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截至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 88 名激励对象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379,404 股。
1、因公司 2017 年度未达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规定的第二期可解锁的业绩条件,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88 名激励对象(其中:9 名激励对象章陈、常黎莎、
王林、吴梦娜、郑彦、马竹、刘镔莹、杨春燕和张靖雯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持有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237,430 股,回购
价格为 7.5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
2、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众会字
(2018)第 522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913,594,055.00 元减少为人民币 910,356,625.00 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本结构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78,232,493 8.56% -3,237,430 74,995,063 8.24%
高管锁定股 3,353,089 0.37% 0 3,353,089 0.37%
首发后限售股 67,500,000 7.39% 0 67,500,000 7.41%
股权激励限售股 7,379,404 0.81% -3,237,430 4,141,974 0.46%
二、无限售流通股 835,361,562 91.44% 0 835,361,562 91.76%
三、总股本 913,594,055 100.00% -3,237,430 910,356,625 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
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