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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 28 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园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2018 年 6 月
                                   1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
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
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
何责任。
   除特殊说明外,本报告中简称与文件《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1、债券名称: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简称“16 太安债”,代码 112336。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9 亿元,一次发行。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5、债券利率:本期票面利率为 4.98%。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6 年 02 月 02 日。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自 2017 年起每年 2 月 2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
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2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广东皮宝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25 日。2007 年 4 月
21 日,皮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 60,999,960.34 元,按 1.11:1 的比例折为 55,000,000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 司。2007 年 6 月 15 日, 公 司 在 汕头 工 商局 核 准 登 记, 工 商登 记 注册 号 为
4405002000529,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公司的发起人为太安堂集团、柯少芳和金皮宝投资,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太安堂集团                               4,675.00        85.00%
    2                 柯少芳                                   495.00         9.00%
    3               金皮宝投资                                 330.00         6.00%
                    合计                                     5,500.00      100.00%
    (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54 号文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时间 2010
年 6 月 2 日,网下配售 500 万股,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9.82 元/股。
    经深交所《关于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0]194 号)同意,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股票简称“皮宝制药”,股票代码 002433;其中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000
万股股票于 2010 年 6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三)上市以来股本变化情况
    1、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561 号)批准,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共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3,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0,14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695.38 万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3,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经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3,900.00 万股,其中:流通 A 股 3,999.43 万股,占总股本
的 28.77%;限售流通股 9,900.57 万股,占总股本 71.23%。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
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00.57                 71.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9.43                 28.77
三、股份总数                                  13,900.00                100.00
    2、2013 年 3 月以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根据 201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发行人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13,900.00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股份 11,120.00 股;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合计派送股份 2,780.00 万股。
    上述方案已于 2013 年 4 月 2 日实施完毕。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27,800.00 万股,其中:流通 A 股 7,998.86 万股,占总股本的 28.77%;限售流通股
19,801.14 万股,占总股本 71.23%,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01.14                 71.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998.86                 28.77
三、股份总数                                  27,800.00                100.00
    3、2014 年 4 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 201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发行人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27,8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份 27,800.00 万股。
    上述方案已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实施完毕。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55,600.00 万股,其中:流通 A 股 33,91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1.00%;限售流通
股 21,685.00 万股,占总股本 39.00%,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85.00                 39.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915.00                 61.00
三、股份总数                                  55,600.00                100.00
    4、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765 号)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8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536 万股,发行价格为 9.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399.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318.46 万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16,53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72,136.0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21.00                  27.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615.00                  72.94
三、股份总数                                  72,136.00                 100.00
    5、2015 年 2 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发行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5 年 1 月 5 日至
6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发行新
股方式向 1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5 年 1 月 7 日,发行人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将首期授
予相关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4 人调整为 165 人,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
总量由 660 万股调整为 594.70 万股,其中: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量由 595 万股
调整为 529.7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65 万股数量不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完毕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72,665.70 万元。
    2015 年 1 月 29 日,正中珠江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G14042230023
号),截至 2015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已收到徐福莺等 165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款项合计 3,421.86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29.70 万元,其余 2,892.16 万元
作为资本公积。至此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72,665.70 万元。
    6、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036 号)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41.32 万股,发行价格为 11.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9,999.9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06.93 万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4,541.3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77,207.02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709.62                 12.5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97.40                 87.42
三、股份总数                                   77,207.02                100.00
    7、2016 年 2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罗晓晖、柯卫彬、张明刚、毛千军、黄
晚霞、黄浩威、王珏、陶俊文等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决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5,0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434 元/股。
    2016 年 2 月 1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
[2016]G15040710026 号),认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回购 9.50 万股,并已向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61.12
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700.12                 12.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97.40                 87.44
三、股份总数                                   77,197.52                100.00
    8、2016 年 3 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2 月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授予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 万股。公
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以 2016 年 1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予 67 位激励对象合计 6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45
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77,262.52 万元。
    2016 年 2 月 1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
[2016]G15040710038 号),认为截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宋秀清等 67 名
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款项合计 484.25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其余 419.25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至此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77,262.52 万元。
    9、2016 年 6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
予日(2015 年 1 月 7 日)起,在 2015 年至 201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系激励对象当年的解锁条件之一。由于公司
2015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因
此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激励
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 6.409 元/
股,回购数量为 156.06 万股。
    2016 年 5 月 25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
[2016]G15040710218 号),认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回购 156.06 万股,并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000.19 万元。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09.06                    12.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97.40                    87.54
三、股份总数                                   77,106.46                   100.00
    10、2017 年 6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陈文霞、金勇、刘振龙、
吴璇涛、黄璋、柯丽娥、范瑶、王红祥、王超、陈翠萍、陈小卫、郑武雄、蔡洁璇、
蔡超佳、林伟琪、蔡媛媛、王旌旗、李旭坤、方秀峰等 1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6.409 元/股,预
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7.425 元/股。
    2017 年 4 月 1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于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
字[2017]G16044610065 号,认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回购 39.9 万股,并已向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261.41
万元。
    2017 年 6 月 5 日,汕头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营业执照》,核准发行人上
述变更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9.16                    12.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97.40                    87.58
三、股份总数                                   77,066.56                   100.00
    11、2017 年 7 月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
予日(首次授予日为 2015 年 1 月 7 日,预留授予日为 2016 年 1 月 4 日)起,在 2015
年至 201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
标系激励对象当年的解锁条件之一。由于公司 2016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因此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
次解锁的业绩条件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
一次解锁的业绩条件,应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2017 年 5 月 30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于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
字[2017]G16044610166 号,认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回购 171.06 万股,并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121.02 万元。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398.10                   12.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97.40                      87.78
三、股份总数                                  76,895.50                  100.00
    12、2018 年 3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马小林、马睿超、陈雷杰、
刘红利、陈图强、方俊金、邱少枫、杨宇亮、霍珊珊、蔡文娟、许凯鹏等 11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已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7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
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6.377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7.393 元/
股。
    2018 年 4 月 25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8]
第 410002 号,认为截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止,公司已实际支付 47,800.00 股的回购
款人民币 320,060.60 元,其中减少股本 47,8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272,260.6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768,907,2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768,907,200.00
元。
    13、2018 年 5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
    由于公司 2017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相关人员已获授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本
次合计回购注销 213.4 万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6.377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
为 7.393 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尚未完成。
    截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39.72                 10.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151.00                 89.93
三、股份总数                                76,890.72                100.00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经营,加强医药主营业务的生产管理和销售拓展,
使公司经营保持良性、持续的增长。公司在药品生产、营销、产品研发、销售渠道
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继续做好中成药药品的生产销售、中药材及人参饮片的生产
销售、优化医药电商的产品结构、拓展医药电商 E+药房业务,公司经营布局进一
步优化。公司在药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形成了中药皮肤类药、心脑血管类药、生殖
健康类药、中药饮片产品、人参产品等几大系列品种,中成药的销售与利润贡献继
续保持增长,医药电商康爱多营业利润稳定增长。公司以合理布局、持续发展、经
营效益为目标,围绕扩大营业规模、生产自动化升级、渠道资源整合、产品研发创
新、销售与市场拓展、加强内控规范、强化社会责任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进
一步提升了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
    2017 年,公司认真执行年度计划目标,顺利地完成全年经营管理任务。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3,238,940,560.41 元,同比增长 5.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90,398,637.48 元,同比增长 19.34%。2017 年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的主要情
况如下:
    1、加强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
    2017 年度,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严格执行新版 GMP 标准,通
过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生产关键点控制等全面规范公司生产过程,保障产品质量。
公司通过多项 GMP 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了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线自动化
水平和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2、加强产品研发和产品创新
    公司加大产品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充分利用公司的广东省中药皮肤药工程技
术研究开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中药协会嗣寿法皮肤药研究中心、中华
中医药学会皮肤病药物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公司承担建设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
医药妇科用药重点研究室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妇科医药领域的研发能力,2017 年度,
公司的多项药品再研究课题正顺利进展中,麒麟丸和心脑血管产品的学术研究及科
研合作全面展开,麒麟丸申报美国 FDA 临床研究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市场网络拓展和品牌宣传
    2017 年度,公司继续完善销售管理体系,加强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加强商务
招商管理、渠道合作和市场营销,使市场网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公司继续拓展销
售合作联盟建设,全力拓展销售终端市场;扩大自营销售队伍,全力推进医院终端
市场;加强商务管理,全面拓展商业渠道合作;迅速拓展医药电商业务,全面构建
线上线下终端网络。营销体制的改革使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完善了有利于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积极性的销售政策,也有助于公司未来几年逐步降
低销售费用率。
    3、大力推动太安堂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更是企业取得长足发展的最终力量。企业文化对内是
一种凝聚力,对外是一种辐射力。2017 年度,太安堂注继续推行立企业文化,建立
共同的远景目标和价值观,激发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4、履行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加大环保技改投入,
认真按照国家环保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进行环保自查并持续改进,使公司的环境保
护管理水平和效果不断提升。2017 年度,公司环保管理符合国家环保部的环保要求。
公司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捐助、回馈社会。公司认真履行对员工权益保障,认
真保障企业员工的各项权益,履行企业的责任。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3,894.06 万元,同比增长 5.32%;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039.86 元,同比增长 19.34%。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815,497.55       687,918.56              18.55
负债总额                            312,819.52       213,705.12              46.38
所有者权益                          502,678.03       474,213.44               6.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91,286.52       463,985.28               5.8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323,894.06        307,544.55             5.32
营业利润                              30,433.35         26,611.98            14.36
利润总额                              35,419.92         29,514.81            2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039.86         24,332.76            19.3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5.52         -11,651.10        166.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964.29         -57,648.41         80.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802.02         81,156.52           5.72%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6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3.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247.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5040710059”验证报告。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第四节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自 2017 年起每年 2 月 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2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司已经完成了本期债券 2017 年度的利息支付。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发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6 太安债”2018 年付息公告》:按照公司“16
太安债”《2016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98%,每张“16
太安债”(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 4.98 元(含税);每手“16 太安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9.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9.8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4.82
元。本期利息支付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2 月 1 日,除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2 日,
付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2 日。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系无担保债券。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18 年 6 月 8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维持评定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评定“广
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 。 跟 踪 评 估 报 告 已 于 2018 年 6 月 8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披露。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
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7 年,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
对子公司的担保)。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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