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72证券简称:宏微科技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2018年6月27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截止2018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在册股东缴款安排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股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发行股份的,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无优先认购缴款安排。
二、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序号 | 认购人 | 投资者性质 | 发行价格(元/股) | 拟认购股份数(股) | 拟认购金额(元) | 认购方式 |
1 | 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 | 在册股东 | 4.56 | 2,700,000.00 | 12,312,000.00 | 现金 |
合计 | 4.56 | 2,700,000.00 | 12,312,000.00 | - |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8年7月3日09:00(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8年7月6日15:00(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2018年7月3日09:00至2018年7月6日15:00(含当日)之间,认购人需将认购资金存入或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缴款账户。(详见本公告“三、缴款账户”的相关内容)
2、2018年7月6日15:00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扫描后邮件发送至zwding@macmicst.com,同时电话确认。
公司电话:0519-85166088公司传真:0519-85162291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8年7月6日17:00前,公司到指定缴款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过电话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发行对象未按照认购程序参与认购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股票发行;
2、发行对象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相关规定的,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行为无效;
3、公司将及时退还无效认购的认购款,退款不计利息。
三、缴款账户
户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10615101040235940
汇款金额必须以“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之(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中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确定的金额缴纳认购款,汇款金额少于应缴纳认购款的,以实际较少金额为准,若汇款金额多于应缴纳认购款的,公司将予以退回。
在汇入款项时,及时提醒汇款行的经办柜员在汇款用途处注明“增资款”或“投资款”字样。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认购资金必须以认购人姓名/名称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指定缴款账户,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资金到账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该股东。
(二)对于在2018年7月6日15:00前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底单,
但未在2018年7月6日前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人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认购人在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缴款账户2个转让日后,如公司尚未与认购人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人的情况,请认购人拨打公司联系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姓名:丁子文
(二)电话:
0519-85166088转8003;13338199218
(三)传真:
0519-85162297
(四)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18号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