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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8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8-2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7日下午14: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6月27日9:30—11:30,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6月26日15:00至2018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9 号泸州老窖营
销网络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淼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 人,代表
股份 888,532,8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6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697,024,8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58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 人,代表
股份 191,507,9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07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
代表股份 197,351,4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843,43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191,507,9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0744%。
    8.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1.00.《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8,527,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表决通过。
    2.00.《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8,527,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表决通过。
    3.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8,527,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表决通过。
    4.00.《2017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8,527,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表决通过。
    5.00.《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8,532,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351,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6.00.《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8,189,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14%;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333,2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008,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262%;反对 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50%;弃权 333,2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9%。
    本提案获得通过。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8,632,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8857%;反对 9,900,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1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章程》全文参见同日公告。
    8.00.《关于确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8,527,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346,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9.00.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9.01. 候 选 人 : 非 职 工 董 事 刘 淼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股 份
数:875,292,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99%;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33,1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8589%。
    9.02. 候 选 人 : 非 职 工 董 事 林 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股 份
数:875,292,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99%;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33,1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8589%。林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
事。
    9.03. 候 选 人 : 非 职 工 董 事 王 洪 波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股 份
数:875,292,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99%;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33,1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8589%。
    9.04. 候 选 人 : 非 职 工 董 事 沈 才 洪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股 份
数:875,292,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99%;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33,1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8589%。
    9.05. 候 选 人 : 非 职 工 董 事 钱 旭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股 份
数:875,292,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99%;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33,1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8589%。
    9.06. 候 选 人 : 非 职 工 董 事 应 汉 杰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股 份
数:875,292,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99%;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5,233,1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8589%。
    刘淼、林锋、王洪波、沈才洪、钱旭、应汉杰当选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职工董事。
       10.00.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10.01.候选人:独立董事杜坤伦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
875,318,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27%;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85,258,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724%。
       10.02.候选人:独立董事徐国祥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
875,318,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27%;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85,258,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724%。
    10.03.候选人:独立董事谭丽丽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
875,318,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27%;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85,258,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724%。
    10.04.候选人:独立董事刘俊海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
875,318,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27%;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85,258,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724%。
    杜坤伦、徐国祥、谭丽丽、刘俊海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1.00.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其中:
       11.01.候选人:非职工监事伍勤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
873,757,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371%。
       11.02.候选人:非职工监事 连劲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
873,757,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371%。
    11.03.候选人:非职工监事 曹聪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
875,318,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27%。
    伍勤、连劲、曹聪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杨波、王宏恩先生现场见
证并就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
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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