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18-0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莎普爱思”)大股东王泉平先生持有莎普
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76 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322,592,499 股的 10.1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泉平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内(即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对所持莎普爱思股票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645 万股,即不超过莎
普爱思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股)
王泉平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32,760,000 10.16% IPO 前取得:32,760,000 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披露日期
2017/3/2~
王泉平 2,373,800 1.34% 39.73-40.00 2017/2/25
2017/6/1
1
上述情况相关说明如下:
(1)自 2017 年 2 月 25 日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王泉平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237.38 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 1.34%),减持价格区间为 39.73 元/股至 40.00 元/股。该减持计划以及
实施进展、结果等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6、031、048)。
(2)自 2017 年 9 月 19 日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王泉平因二级市场价格、窗口
期限制以及不减持承诺等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该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展、结果等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0、071、08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减持合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拟减持股份来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名称 数量(股) 源
比例 区间 因
莎普爱思 IPO 前
取得的股份以
竞价交易减 出于
不超过: 2018/7/20 及发行上市后
王泉 不超 持,不超过: 按市场 个人
6,450,000 ~ 以利润分配及
平 过:2% 6,450,000 价格 资金
股 2019/1/15 资本公积金转
股 需要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自莎普爱思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4 年 7 月 2 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即王泉平)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即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的主要内容有:作为莎普爱思股东,本人(即王泉平)
2
就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方式承诺如下:本人将基于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
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股票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况下,本人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且至多减持
所持公司全部股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指的发
行价将相应调整。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减持股票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
决定。
3、关于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
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4、关于王泉平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安排:自《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披露之日起(即 2016 年 11 月 4
日),在未来 12 个月内,王泉平无增持莎普爱思股份的安排;王泉平结合自身资金需
求及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股票价格等情况,将继续减持所持莎普爱思股份,且至
多不超过 1,000 万股股份。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王泉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关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的《关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为促进
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
度,王泉平承诺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详
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7-08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泉平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
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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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王泉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
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
持系王泉平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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