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为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 《关于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的议案》的有关资料。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以进一步推进浦发村镇银行建设,体现 了公司推动集团化战略要求,符合监管机构有关政策导向和要求,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华仁长 王 喆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陈维中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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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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