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子公司预计部分损益及处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预计部分损益及处置相关资产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本次预计部分损益
及处置相关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是本着对股东和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作出的
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关于子公司预计部分损益及处置相关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确认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投资损失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投资损失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确认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投资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全资子公司
之参股公司投资损失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