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持股董监高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收到钱文
龙、陈瀚海、吴毅、缪进义、黄春洪、徐群、邱宇、高慧忠、钱平、邹国栋、袁
爱国、倪志刚、黄海峰、侯文彬、陆梅花集体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江苏鹿港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承诺函》,承诺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12月26日不以任何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职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钱文龙 董事长 118,923,722 13.30%
陈瀚海 5%以上大股东 64,905,478 7.26%
吴毅 5%以上大股东、董事 61,649,148 6.90%
缪进义 董事、总经理 47,499,404 5.31%
黄春洪 董事、副总经理 2,978,000 0.33%
徐群 董事、财务负责人 6,860,000 0.77%
邱宇 董事 238,000 0.03%
高慧忠 监事 2,326,000 0.26%
钱平 监事 2,099,170 0.23%
邹国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707,270 0.19%
袁爱国 副总经理 3,253,000 0.36%
倪志刚 副总经理 160,000 0.02%
黄海峰 副总经理 240,000 0.03%
侯文彬 副总经理 160,000 0.02%
陆梅花 副总经理 210,000 0.02%
总计 无 313,209,192 35.03%
钱文龙、陈瀚海、吴毅、缪进义、黄春洪、徐群、邱宇、高慧忠、钱平、
邹国栋、袁爱国、倪志刚、黄海峰、侯文彬、陆梅花有关承诺事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作为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5%以上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
年12月26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
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本人减持上市
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人亦将严格按照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进行相关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任务。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