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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7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事项
    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发行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
本及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能力和条件,且
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及证监会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
格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增补陈文胜先生、郑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确定。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经审阅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情形,
亦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文胜先生、王江川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顾琍琍          洪   波            陈珠明
                                                       2018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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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
附件:
                                        简历
    陈文胜:男,1968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福建信托投资公司业
务部经理、福建分行直属支行投贷部副经理、福州城东支行及城北支行副行长兼党委委员、福清
分行行长兼党委书记,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代行长。
    郑 飚:男,1970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福建证券交易中心财务清算部经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清营业部总经理、福州广达路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投行业务董事总经理及债权业务三部总经理。
    王江川:男,1963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开发区东区开发总公司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助理,普洛斯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兼广州及中西部区域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华南区总经理,
广州实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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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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