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丽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经营方针的调整, 同意注销
江苏金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金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征国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 168 号
二、注销子公司原因
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经营方针的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注销江苏金丽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该子公司未注资,未开展经营活动,注销后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