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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6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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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一、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银军向正商发展“以逐步
占据公司董事会席位数的方式让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具体方式
及合规性。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银军和正商发展拟议的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的交易完成后,正商发展预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及相应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向公司提名董事。董事提
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董事提名,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原董事辞职
后提名董事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正商发展提名的董事经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后取得公司董事席位。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正商发展在持有公司 5%以
上的股份及相应表决权的情况下有权向公司提名董事,并参与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其提名、选举董事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签章页】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2018 年 06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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