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 14 点在贵阳总部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贵阳朗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
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阳朗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签订了
《业务合作协议》,同意贵阳朗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获准开展移动通信
转售业务的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业
务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