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宝安”)下属子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同意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在中信银
行深圳分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7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3、
4、5、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4、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8,599.66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锂离
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7、贝特瑞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16,173.19 588,758.60
负债总额 307,253.07 287,157.35
净资产 291,719.01 285,671.57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1,425.29 296,723.27
利润总额 6,845.49 40,970.33
净利润 4,195.72 33,624.88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贝特瑞 77.3479%的股份(其中,
中宝控股持有贝特瑞 49.6978%的股份),岳敏、贺雪琴等其他少数股东合计持有贝特
瑞 22.6521%的股份。经自查,未发现贝特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宝控股为贝特瑞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办理授信期限为一年期,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中宝控股股东会意见
中宝控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有关为贝特瑞担保的事项,贝特瑞上述申请的综合
授信是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用资金,属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中宝控股、贝特
瑞均为中国宝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中宝控股持有贝特瑞 49.6978%的股份,能
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贝特瑞的偿债能力较
强,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因此同意为贝特瑞提供担保。
贝特瑞股东岳敏、贺雪琴、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曾广胜、贺德华、黄
映芳、杨红强、孔东亮、王培初、黄友元同意对贝特瑞在贷款银行办理的贷款本金 2
亿元、贷款利息、滞纳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以及中宝控股为实现对债
务人的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款项的 9.1696%向中宝控股提供反担保,各反担保人按
约定的反担保金额范围内向中宝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中宝控股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中宝控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54,214.34 万元。中宝控股未
发生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中宝控股股东会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