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058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
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收
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2018)深仲受字第 908 号】,现将
涉及的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受理机构名称:深圳仲裁委员会
受理机构所在地:深圳罗湖区笋岗东路 30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 1403 室
向公司出具《仲裁通知书》等材料的日期:2018 年 6 月 22 日
二、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事项当事人
申请人:许冠群
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方炎林
第三被申请人:李询
(二)仲裁事项起因
第一被申请人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向申请人
借款人民币 70,000,000 元。同日,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
了《保证担保合同》,约定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与上述借款合同项下
的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按期清偿本金
70,000,000 元及部分利息,第二、第三被申请人亦未能代第一被申请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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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事项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
70,000,000 元以及相应利息人民币 24,473,000 元(利息计算标准为:以相应欠
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每月 2%的标准从款项支付之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
计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
2、请求依法裁决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第一被申请人
所负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依法裁决三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法、财
产保全担保费、保全费等)。
三、本次仲裁涉及的其他相关事项
倍泰健康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
【(2018)深仲受字第 908 号】。
倍泰健康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
事裁定书》(2018)粤 0305 财保 89 号】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8)
粤 0305 财保 89 号】。因在仲裁事项中,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
裁定: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倍泰健康、方炎林、李询名下价值人民币
82,200,000 元的财产。被查封财产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查封财产名称 不动产证号 查封财产所有人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192A 粤 房 地 产 证 莞 字 第
1 倍泰健康
房产一套 2400762179 号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192B 粤 房 地 产 证 莞 字 第
2 倍泰健康
房产一套 2400762180 号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192C 粤 房 地 产 证 莞 字 第
3 倍泰健康
房产一套 2400762181 号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192D 粤 房 地 产 证 莞 字 第
4 倍泰健康
房产一套 2400762182 号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192E 粤 房 地 产 证 莞 字 第
5 倍泰健康
房产一套 2400762183 号
以上查封期均为三年,从 2018 年 5 月 16 日到 2021 年 5 月 15 日;以上查封、
冻结、扣押行为属于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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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涉及的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概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其风险
因本次仲裁事项尚未仲裁审理,裁决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暂
时无法估计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倍泰健康部分资产被查封,对其信用状况和公
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因公司涉及仲裁及相关诉讼,存在可能计提预计
负债的风险,存在可能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及其它相关风险。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该仲裁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3、《变更仲裁申请书》
4、《民事裁定书》
5、《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