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忠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 3 人,实进行表决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忠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
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卢湾支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松江支行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新恩智浦产品线项目、高通骁龙处理器 IOT 解决方案项目以及瑞声开泰(AAC)
金属机壳一体化产品线项目,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 11,165.7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11,165.77 万元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