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鉴证报告
2018年6月22日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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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鉴证报告 1 - 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3 - 6
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462749_B05号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欣科技”)截
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以
下简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要求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证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上海润欣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
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
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以获取有关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金额
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润欣科技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
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上海润欣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的先期投入情况。
专项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462749_B05号
本报告仅供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施 瑾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熹
2018年6月22日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
一、 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是上海润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的。
二、 公司情况说明
于2015年12月10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2016年9月,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
(以下简称“再融资”)。经过本公司历次董事会更新批准,于2017年
10月2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
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2017年12月5日以证监许可[2017]2212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润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30,000,000股新股。
三、 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于2018年5月23日,本公司本次实际向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18,045,97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3.05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235,499,973.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266,927.77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0462749_B02号验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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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续)
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
四、 再融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于2017年10月2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本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万元) 资额(万元)
1 新恩智浦产品线项目 14,537.39 9,240.00
2 高通骁龙处理器 IOT 解决方案项目 19,613.02 12,246.00
3 瑞声开泰(AAC)金属机壳一体化产品 23,470.88 19,121.00
线项目
合 计 57,621.29 40,607.00
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
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用再
融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
入。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
口通过本公司自筹解决。
五、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 , 本 公 司 收 到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9,266,927.77元。本公司根据上述实际收到的再融资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相应调整了各投资项目的投资额。截至2018年5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新恩智浦产品线项目、高通骁龙处理器
IOT 解决方案项目和瑞声开泰(AAC)金属机壳一体化产品线项目进行了
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1,165.77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投资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新恩智浦产品线项目 5,216.90 2,973.93
2 高通骁龙处理器 IOT 解决方案项目 6,914.09 1,880.27
3 瑞声开泰(AAC)金属机壳一体化产品 10,795.71 6,311.57
线项目
合 计 22,926.70 11,1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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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
六、 再融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于2018年6月2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65.77万元。
本公司本次以再融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置换金额
入金额(万元) (万元)
1 新恩智浦产品线项目 2,973.93 2,973.93
2 高通骁龙处理器 IOT 解决方案项目 1,880.27 1,880.27
3 瑞声开泰(AAC)金属机壳一体化产品 6,311.57 6,311.57
线项目
合 计 11,165.77 11,165.77
七、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计划已于
2018年6月22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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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续)
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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