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 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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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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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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